各团队: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校一策”方案和“八个一流”工程,有效推进中药学、药学学科影响力实质性提升,加速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现启动2025年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专项纳入资助的业绩范围见“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目标任务列表”(附件1),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资助方式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符合《目标任务列表》(附件1)规定级别的标志性成果,可由团队申请事后资助。
三、经费资助及使用
团队申请经费额度将以本团队前三年年均业绩折算经费金额,结合团队上一期资助经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学院本年度可分配经费总额进行等比例核算。本次资助的经费,仅用于材料费、测试费、版面费、小设备的支出,不得列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差旅交通费,需在2025年11月20日前执行完毕,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与提交
请申报团队于2025年9月29日11时前报送《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专项业绩明细表》(见附件3)、《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至yxyky@zcmu.edu.cn;《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科办4A217。
联系人:刘泽莹,楼招欢
电话:61766003
附件
1.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目标任务列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请书
3.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业绩明细表
4.药学院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申报汇总表
药学院
2025年9月26日